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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02 16:31 来源:科研处浏览次数:次
为加强学术规范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,朝阳师范学院近日启动了学术成果备案和前置审核工作。此次工作旨在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诚信体系,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。
根据学校发布的《关于学术成果备案及前置审核工作的通知》,全体科研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术成果备案。同时,学校要求科研人员在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前三个月进行前置审核,确保成果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校要求。
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工作,明确各部门需成立科研诚信管理小组,负责学术成果的审核与管理,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。未按时备案或审核的学术成果,将在学位授予、职称评审、项目申报及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不予认定。学校将对多次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进行问责,对涉及学术不端的个人严肃处理。
此次学术成果备案和前置审核工作的开展,标志着朝阳师范学院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通过完善学术成果管理机制,学校将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,提升学术质量,为学术创新和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